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江苏省东台法院依法履行司法职能,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类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日,该院对辖区内一团伙制造假酒案进行了宣判。
为谋取暴利,王某等人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在东台某居民区内租赁房屋进行生产制造假酒活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此案为一起典型的共同犯罪,共计7名被告人涉案,且犯罪分子在酒瓶收购以及假酒的生产、销售等环节有明确的分工,初步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条。该团伙作案手段低劣,主要采用低端白酒掺兑纯净水假冒高端白酒的手段,生产假冒洋河蓝色经典海之蓝酒和洋河大曲蓝瓷酒等知名品牌,涉案金额达六十余万元。
为准确打击犯罪,东台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之上,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分别作出了八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