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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小利生歪念 男子用毒品抵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6日 周口刑事律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湖南省邵阳市一男子竟然想到了用毒品来抵债,殊不知,这是违法犯罪。近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林某系邵阳市无固定职业社会劳务人员。2012年9月,林某的女朋友李某向其闺蜜杨某借人民币现金800元,约好借期一个月。林某知道杨某是吸毒人员,经常需要毒品,好耍小聪明的林在替女朋友李某还钱时,向杨某提议用毒品抵账,得到杨某同意。次月底,被告人林某花900元购来30颗麻古,再以1000元的价钱抵债给杨某,抵扣掉女朋友李某所欠杨某的800元欠债,林某另行收取了杨某其余200元购毒款。在此次用毒品抵债交易中,被告人林某获取了净利人民币100元。经对从杨某处搜缴的剩余红色颗粒物进行检验,检出甲基苯丙胺毒品成分。
  
  双清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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