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沉迷赌博,囊中羞涩的打工仔将目标瞄向了自己所在的工厂,纠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合谋抢劫。近日,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与原犯盗窃罪、抢劫罪等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雷某,四川人,在平阳县麻步镇某服装厂打工。卢某是雷某老乡,曾因抢劫,2010年4月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
雷某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赌博,但牌技欠佳,总是输多赢少。在输了一大笔钱后,雷某就与卢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合谋抢劫自己所在的工厂。
2008年9月8日凌晨2点多,卢某、雷某伙同他人驾车窜至麻步镇某服装厂,下车后十分利索地戴上面罩进入该厂传达室,持械威胁门卫,并用胶带纸捆绑门卫双手,封住其嘴巴。拿了门卫的钥匙后,他们打开工厂大门,分头行动,先后将厂房内的2台电脑(价值人民币3314元)、3台自动磨刀剪裁机(价值人民币4725元)以及2件西装搬上了车。去年9月,雷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某、雷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卢某在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应予以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