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纵火焚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平天国侍王府一案,并以放火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毛金海有期徒刑十四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毛金海为泄私愤而故意放火焚烧侍王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造成后果严重,且被告人对其罪行无任何悔过表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09-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