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钟思明
休闲中心老板发现在店内消费的二名男子未付钱就骑摩托车逃跑,遂驾车高速紧追,因为一心想逼停摩托车,在两车距离很近的情况下该老板仍未刹车减速,导致汽车将摩托车撞倒,两名男子均因为颅内出血死亡。1月22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钟思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24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思明驾驶小轿车高速追赶欲逼停二被害人的摩托车,并撞翻摩托车,其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致二人死亡,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被告人钟思明的犯罪行为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了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遂作出如上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钟思明当即表示不服,要求上诉。
09年2月1日